10月16日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,会上有记者提问,如今,不少老年人每月有退休金,医保也齐全。这种情况下,子女能不能以“您有退休金,不用我再养了”为由拒绝赡养? 对此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蕾蕾表示,从法律定性上讲,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,不以父母是否有收入为前提。退休金是老年人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障待遇,属于老人个人财产性收入,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身份上的法定义务,二者性质完全不同,不能互相抵销,更不能互相替代。子女不能以“父母有退休金”为由免除自己的法定赡养责任。 王蕾蕾还表示,从赡养内容上讲,赡养不只是“给钱”,还包括生活照